各学院:
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生,保障参保学生合法权益,按照济南市医保办的规章制度要求,本学期对学生在校内、外门急诊,意外伤害、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。具体收取材料时间安排如下。
一、报销时间、地点
二、报销人员范围
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。
三、校内外门、急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
1.校医院门诊病历及转诊证明(假期及急诊除外);
2.校外就医所在医院门、急诊病历或纸质版电子病历;
3.发票原件或纸质版电子发票;
4.身份证复印件1份(正反面复印,注明本人所在学院、班级、学号、电话);
5.学生本人名下建行卡复印件1份(正反面复印,空白处手写姓名和卡号)。
备注:如需留存病历原件的同学,请提交病历复印件(提交后存档,不再退还)。
四、住院报销需提交纸质材料
1.住院发票原件;
2.医院等级证明;
3.住院大病历(出院两周左右去所住医院病案室打印,加盖医院红章);
4.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(不要单日清单,加盖医院红章);
5.身份证复印件2份(正反面复印,空白处注明学院、电话、学号);
6.学生本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2份(正反面复印,空白处注明姓名、电话、卡号、身份证号、开户行)。
上述材料请装好档案袋提交。若有报销商业险的同学,请提前复印好所需材料,以备报销商业险时所用。
备注:山东省内住院的参保学生可持身份证直接联网结算;已使用医保并联网结算过的学生,请勿再次提交报销材料。
五、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准备的材料
1.门诊病历或纸质版电子病历;
2.发票原件或纸质版电子发票;
3.门诊费用明细汇总清单;
4.身份证复印件1份(正反面复印,空白处注明学院,电话、学号);
5.学生本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1份(正反面复印,空白处注明姓名、电话、卡号、身份证号、开户行);
6.本人书写情况说明,写明详细受伤过程,并注明有无第三方赔付(需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。
备注:每学期集中收取报销材料之后发生的住院与意外伤害材料,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、周五由医保办的老师统一去各个校区(地点同上)收取。
医保办电话:82911197。
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
2024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