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参保学生医疗费报销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2-27       单位: 总务处(校医院)       浏览:

各学院:

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生,保障参保学生合法权益,按照济南市医保办的规章制度要求,本学期对学生在校内、外门急诊,意外伤害、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。具体收取材料时间安排如下。

一、报销时间、地点

二、报销人员范围

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。

三、校内外门、急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

1.校医院门诊病历及转诊证明(假期及急诊除外);

2.校外就医所在医院门、急诊病历或纸质版电子病历;

3.发票原件或纸质版电子发票;

4.身份证复印件1份(正反面复印,注明本人所在学院、班级、学号、电话);

5.学生本人名下建行卡复印件1份(正反面复印,空白处手写姓名和卡号)。

备注:如需留存病历原件的同学,请提交病历复印件(提交后存档,不再退还)。


四、住院报销需提交纸质材料

1.住院发票原件;

2.医院等级证明;

3.住院大病历(出院两周左右去所住医院病案室打印,加盖医院红章);

4.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(不要单日清单,加盖医院红章);

5.身份证复印件2份(正反面复印,空白处注明学院、电话、学号);

6.学生本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2份(正反面复印,空白处注明姓名、电话、卡号、身份证号、开户行)。

上述材料请装好档案袋提交。若有报销商业险的同学,请提前复印好所需材料,以备报销商业险时所用。

备注:山东省内住院的参保学生可持身份证直接联网结算;已使用医保并联网结算过的学生,请勿再次提交报销材料。

五、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准备的材料

1.门诊病历或纸质版电子病历;

2.发票原件或纸质版电子发票;

3.门诊费用明细汇总清单;

4.身份证复印件1份(正反面复印,空白处注明学院,电话、学号);

5.学生本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1份(正反面复印,空白处注明姓名、电话、卡号、身份证号、开户行);

6.本人书写情况说明,写明详细受伤过程,并注明有无第三方赔付(需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。

备注:每学期集中收取报销材料之后发生的住院与意外伤害材料,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、周五由医保办的老师统一去各个校区(地点同上)收取。

医保办电话:82911197。



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        

2024年2月27日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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